辽宁省帮助教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工作条例/第二章 帮助教育第六条已废止刑释解教人员在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时,应由监狱、劳教部门通知原单位或其亲属负责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应在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办理落户手续。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