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帮助教育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工作条例/第二章 帮助教育第七条已废止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或其单位,对刑释解教人员应建立帮教小组,并建立帮教工作责任制,以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