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设置内部汽油加油站或者油库,或者在加油站、油库储存汽油的,由征稽机构没收其储存汽油,并处以储存汽油应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