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七十五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