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其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范围。

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