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修改

业主委员会未能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组织换届选举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