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