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坐床,在佛教协会指导下,由所在佛教活动场所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照佛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办理。

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