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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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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已废止

州、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民间藏医的服务表现、医疗技术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达到标准的,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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