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统一发放。

河道采砂应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进行。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