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保护与治理第十三条已修改河道管理范围内拦水、蓄水工程,应当按照调度方案运行,保证河道合理生态流量,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