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第三十条有效市、区(县)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