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登记结果汇总报送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