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已废止青山保护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对破坏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和恢复治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