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第二章 分区保护第十一条已废止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其他青山保护区域为合理利用区。在合理利用区开发、建设等活动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