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业热力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施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因施工需要,确需对工业热力设施进行迁移、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与工业热力设施管理单位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所需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