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新保障第四十三条已废止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主创新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制度,对全省自主创新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编制、发布全省自主创新年度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