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创新保障第三十三条已废止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财政性科技资金,设立引导性专项资金,通过风险补偿、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等多种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和关键技术攻关的中试项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