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技术合作、技术外包、专利许可等方式进行集成创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完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条件,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者新兴产业。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