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机关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四章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同代表的联系第二十一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在开展调查研究时,应当联系在当地的省人大代表,直接听取代表地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