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保存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