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保护单位。保护单位认定后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