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保护,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