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提高学生保护和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