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提交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