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自治机关维护自治县境内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关心县内其他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