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非税收入的内部财务审计制度,自觉接受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账册、报表、票据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