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已废止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稽查,在职权范围内对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