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章 票据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制度,统一管理非税收入票据,做好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使用、核销、销毁等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