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企业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中的产品和包装物,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或包装物进行回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