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章 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视节目第三十条有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视节目,应当转播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放侵犯著作权和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节目。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