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规范和标准第三十九条有效夜市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经营,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二)摊位划分有序,不影响道路通行、消防安全;(三)市容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四)按照规定处理废弃物,不污染路面,不堵塞排水管道。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