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规范和标准第二十六条有效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一)车辆、行人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定;(二)道路障碍物及时清除,交通事故及时处理,交通拥堵有效疏导;(三)重点路段车辆出行诱导和行驶指引服务设施、措施完善。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