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第二章 执法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职权运行,将行政职责、执法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