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第二章 执法第十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