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第九条有效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应当围绕本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组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关键技术攻关与科学技术应用活动,加快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