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对科学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市场融资、外资引进等多渠道社会投入为主体的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体制。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