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