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