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湿地规划第十三条已修改编制或者变更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通过公告、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