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品摊贩第二十四条有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统一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改善食品摊贩经营环境,规范食品摊贩经营秩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