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殡葬服务业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运输、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