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公墓必须由从事殡葬服务的事业单位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和经营管理。

经营单位应当保护和维修墓地,保持墓地完好。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