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条已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包括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本以及说明;(三)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设定的内容事项;(四)其他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