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应当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通过市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目录和修改、废止情况。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