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九条有效省会城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省级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