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规划测绘工作及自然资源、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提高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