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移动通信话务量高或者网络频繁切换的大型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内的移动通信信号盲区或者弱区,设置移动通信网络室内分布系统。

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多套系统共享要求,实现多网合一,避免相互干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