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实施方案,报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土地的范围和面积、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地块规划条件、开发内容及标准、开发成本及收益测算、资金来源等。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