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一条有效为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